文章摘要: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以适当的方式允许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在学术界逐渐达成了共识。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9月作出的答复,肯定了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在相关立法中却很难找到相应且一致的依据,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诉讼上的纠纷和冲突。以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制研究为目的,以法理层面为切入点,研究法律条文,找到了法律条文中的冲突与矛盾;再通过查找司法裁判文书对典型判例进行分析,发现判决方面存在判案标准不一的问题;对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进行问题分析及制度重构,包括继承时支付的费用,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最后阐述了允许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作用。
文章关键词:
项目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现代农业工程设施资产的盘活模式研究”(15CJY052),
论文作者:杜宇能 房桐桐 朱雪峰
作者单位: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论文分类号: D923.5
相似文献:大数据知识产权法律规制研究.....作者:翟晓舟,周梦溪,刊载期刊:《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相关文章:合同编通则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作者:李群星民法典的体系化效应和中国特色.....作者:徐涤宇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商合一”法典.....作者:雷兴虎民法典人格权编检视.....作者:温世扬民法典中环境保护规范的体系性解读.....作者:张忠民民法典合同规则商事化下民生的关怀.....作者:徐强胜侵权责任法的时代应映和制度创新.....作者:麻昌华《民法典》视野下的“非典型担保”.....作者:张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