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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国实行公海鱿鱼渔业自主休渔
 
更新日期:2021-04-02   来源: 中国远洋海运   浏览次数:7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鱿鱼是我国远洋渔业主要捕捞利用对象。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等多种原因,公海鱿鱼资源、渔场分布及消费市场均出现较大波动。为加

 
鱿鱼是我国远洋渔业主要捕捞利用对象。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等多种原因,公海鱿鱼资源、渔场分布及消费市场均出现较大波动。为加强公海鱿鱼资源的科学养护,促进鱿鱼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促进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0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试行自主休渔措施。同时,《通知》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作业方式、加强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开发与应用。这是我国第一个旨在加强国际鱿鱼资源养护的文件,也是首次针对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部分公海区域或鱼种采取自主休渔等创新举措。 实施公海鱿鱼资源养护和管理措施 公海鱿鱼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生物资源,是海洋渔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成为世界大洋性鱿鱼的主要捕捞国、贸易国和消费国,全球鱿鱼资源状况与我国远洋渔业和消费市场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是实现鱿鱼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公海鱿鱼“绿色”捕捞,加强资源养护,《通知》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实行公海鱿鱼渔业自主休渔。根据科研监测和专家论证结果,自2020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试行以下自主休渔措施: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32°S-44°S、48°W-60°W之间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5°N-5°S、110°W-95°W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在上述海域作业的所有中国籍远洋渔船统一实行自主休渔,休渔期间停止捕捞作业,以保护鱿鱼资源及其产卵群体。 二是加强公海鱿鱼捕捞作业管理。远洋渔船应当按照《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要求,依法从事鱿鱼捕捞作业,逐步推行电子渔捞日志、视频监控、观察员制度,严禁违规越界捕捞。在北太平洋、南太平洋和南印度洋等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辖的海域,远洋渔船还应当遵守相关组织的管理规定。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公海渔业执法,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的鱿鱼捕捞活动。 三是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动态监测评估。建立科学的公海鱿鱼资源环境监测体系,通过设置生产信息船、样本采集船等方式,加强对公海鱿鱼资源的监测研究,每年对休渔期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根据监测、评估研究和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自主休渔制度的实施时间和范围。 四是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作业方式。引导现有西南大西洋公海拖网渔船逐步更新改造为围网、钓具作业渔船或转产转场,减少拖网作业方式对鱿鱼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西南大西洋海域鱿鱼资源繁殖生长。鼓励开发应用创新、节能、生态、智慧型鱿鱼捕捞技术与装备。 加强鱿鱼资源科学研究与应用 《通知》指出,要加强鱿鱼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积极开展鱿鱼资源调查和评估、加强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开发与应用、加强鱿鱼全产业链管理制度研究。 一是组织科研机构和远洋渔业企业加强资源调查和评估,积极开发鱿鱼新渔场、新鱼种。对可能存在丰富鱿鱼资源的中东大西洋、中西太平洋等公海海域,适时开展探捕调查,做好资源预估分析,对加入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是支持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等单位发布“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并加强指数应用与推广,科学预测各大洋鱿鱼资源补充量和产量,引导鱿鱼产品市场定价,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球鱿鱼资源的科学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三是在自主实行休渔制度基础上,开展鱿鱼捕捞限额制度可行性研究,探索对我国远洋鱿鱼渔船自主实施捕捞限额措施。研究建立进口鱿鱼监管制度,防止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的鱿鱼产品进入我国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际鱿鱼资源。研究制定船上加工鱿鱼和冻品质量行业标准,建立从渔场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 开展国际鱿鱼养护管理合作 公海鱿鱼分布广泛,在部分区域尚无国际组织管理。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公海捕捞方,在履行勤勉义务、自主加强资源养护管理基础上,应当加强国际合作。《通知》鼓励开展民间交流、科研合作,协商并推动公海鱿鱼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捕捞渔船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捕鱼、市场开拓等促进全球鱿鱼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探讨发起成立国际鱿鱼管理组织。加强与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和沿岸国合作,在积极履约的同时,根据我国自主休渔实施情况,适时向有关区域渔业组织提出提案,推动在国际层面设立公海鱿鱼休渔期制度,体现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加强公海渔业资源养护,自主实行休渔等管理措施,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治理、主动承担国际义务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促进和保障我国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组织远洋渔业企业切实贯彻执行,特别是强化公海鱿鱼自主休渔期间渔船管理和监控,严防远洋渔船违规作业。 鱿鱼是我国远洋渔业主要捕捞利用对象。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等多种原因,公海鱿鱼资源、渔场分布及消费市场均出现较大波动。为加强公海鱿鱼资源的科学养护,促进鱿鱼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促进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0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试行自主休渔措施。同时,《通知》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作业方式、加强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开发与应用。这是我国第一个旨在加强国际鱿鱼资源养护的文件,也是首次针对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部分公海区域或鱼种采取自主休渔等创新举措。实施公海鱿鱼资源养护和管理措施公海鱿鱼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生物资源,是海洋渔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成为世界大洋性鱿鱼的主要捕捞国、贸易国和消费国,全球鱿鱼资源状况与我国远洋渔业和消费市场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养护,是实现鱿鱼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公海鱿鱼“绿色”捕捞,加强资源养护,《通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实行公海鱿鱼渔业自主休渔。根据科研监测和专家论证结果,自2020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试行以下自主休渔措施: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32°S-44°S、48°W-60°W之间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5°N-5°S、110°W-95°W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在上述海域作业的所有中国籍远洋渔船统一实行自主休渔,休渔期间停止捕捞作业,以保护鱿鱼资源及其产卵群体。二是加强公海鱿鱼捕捞作业管理。远洋渔船应当按照《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要求,依法从事鱿鱼捕捞作业,逐步推行电子渔捞日志、视频监控、观察员制度,严禁违规越界捕捞。在北太平洋、南太平洋和南印度洋等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管辖的海域,远洋渔船还应当遵守相关组织的管理规定。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公海渔业执法,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的鱿鱼捕捞活动。三是加强公海鱿鱼资源动态监测评估。建立科学的公海鱿鱼资源环境监测体系,通过设置生产信息船、样本采集船等方式,加强对公海鱿鱼资源的监测研究,每年对休渔期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根据监测、评估研究和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自主休渔制度的实施时间和范围。四是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作业方式。引导现有西南大西洋公海拖网渔船逐步更新改造为围网、钓具作业渔船或转产转场,减少拖网作业方式对鱿鱼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西南大西洋海域鱿鱼资源繁殖生长。鼓励开发应用创新、节能、生态、智慧型鱿鱼捕捞技术与装备。加强鱿鱼资源科学研究与应用《通知》指出,要加强鱿鱼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积极开展鱿鱼资源调查和评估、加强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开发与应用、加强鱿鱼全产业链管理制度研究。一是组织科研机构和远洋渔业企业加强资源调查和评估,积极开发鱿鱼新渔场、新鱼种。对可能存在丰富鱿鱼资源的中东大西洋、中西太平洋等公海海域,适时开展探捕调查,做好资源预估分析,对加入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二是支持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等单位发布“中国远洋鱿鱼指数”,并加强指数应用与推广,科学预测各大洋鱿鱼资源补充量和产量,引导鱿鱼产品市场定价,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球鱿鱼资源的科学养护和可持续利用。三是在自主实行休渔制度基础上,开展鱿鱼捕捞限额制度可行性研究,探索对我国远洋鱿鱼渔船自主实施捕捞限额措施。研究建立进口鱿鱼监管制度,防止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的鱿鱼产品进入我国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际鱿鱼资源。研究制定船上加工鱿鱼和冻品质量行业标准,建立从渔场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开展国际鱿鱼养护管理合作公海鱿鱼分布广泛,在部分区域尚无国际组织管理。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公海捕捞方,在履行勤勉义务、自主加强资源养护管理基础上,应当加强国际合作。《通知》鼓励开展民间交流、科研合作,协商并推动公海鱿鱼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捕捞渔船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捕鱼、市场开拓等促进全球鱿鱼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探讨发起成立国际鱿鱼管理组织。加强与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和沿岸国合作,在积极履约的同时,根据我国自主休渔实施情况,适时向有关区域渔业组织提出提案,推动在国际层面设立公海鱿鱼休渔期制度,体现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加强公海渔业资源养护,自主实行休渔等管理措施,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治理、主动承担国际义务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促进和保障我国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组织远洋渔业企业切实贯彻执行,特别是强化公海鱿鱼自主休渔期间渔船管理和监控,严防远洋渔船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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