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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族立法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更新日期:2021-05-14   来源:   浏览次数:4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试论民族立法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梁旺贵立法体制主要包括立法权的归属、立法权的范围、立法权的行使、立法权之间关系等

 
试论民族立法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梁旺贵立法体制主要包括立法权的归属、立法权的范围、立法权的行使、立法权之间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谈谈立法体制及其有关这方面的问题,无疑将对立法实践产生促进作用。鉴于近几年来立法理论工作和实践工作者对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也发表了不少专著和论文,为此,我只想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着眼,就我国立法体制中的有关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在我国立法体制中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新中国的立法可分为四个阶段。1949一1954年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实行的是中央与地方相应分权。在中央,根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行使全国人大的职权,翩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l在一般地方,根据各地方政府组织通则,大行政区、省、市、县的政府可拟定法令、条例或单行法规,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1952年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民族自治地方乡以上的各级民族自治机关有权制定单行法规。1954一1956年为第二阶段。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以后,立法体制变为中央高度集权,根据1954年宪法,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修改隽法,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制定法令,国务院没有立法权,只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提出议案。在地方,1954年宪法取消了一般地方享有法令条例或单行法规的制定权,但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i957年一1976年为第三阶段。这一阶段的立法体制仍如1954年宪法所作的规定,在中央,全国人大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I在地方,除民族自治地方外,其他地方均无立法权。这一阶段,中国立法跃入低谷,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全国人大除了通过了<(1958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1975年宪法外,竟没有制定一个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仅在I957—一I958年通过了7个条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被提上日程,中国立法由此进入历史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立法体制有过几次变化。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并确定了地方性法规制定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权的归属。1982年和1986年两次修改地方组织法,把地方法规制定权逐步扩大到省级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这样,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国家立法权,行政法规立法权,地方性法规立法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权构成的立法体制。通过粗略考察新中亘立法体制的变革,我们可以发现,尽管新中国的立法体制几经变放,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始终被予以确认和坚持,即使在立法体制由中央高度集权时期和地方立法权被普遍废止的时候,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仍然被充分肯定。由Jll:,我们可以得。2。试论民族立法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出结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在中国立法体制电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二、研究中国现行立法体制应充分考虑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法律地位。根据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现行中国立法体制的结构是:(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二)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法规制定权,(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四)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对于宪法上的这一规定表明现行中国立法体制是怎样的立法体制,法学界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是一级立法体制,有人认为是二级立法体制。“一级立法体制"说显然失之偏颇。“二级立法体制"说认为,宪法确立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立法体制。“两级"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和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为一级,一般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一级。在这里,“二级立法体制”说将一般地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都作为一级看待,是不合适的。因为s第一,宪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同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但宪法并没有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能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这表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需要象~般地方性法规那样必须以行政法规为依据,所以,在这一点上就不能说它们同地方性法规是同一级。第二,我国许多法律明文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特点制定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以婚姻法为例,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省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无权改变这个规定,但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则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风俗习惯等具体情况制定单行条例作出变通规定。譬如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等都先后制定了执行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即把结婚年龄变通为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从这方面着眼,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应和地方性法规是同一级。.那么,应当怎样表述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更为确切一些呢?分析中国现行立法体制,可以发现这样三个特点。第一,实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国家立法在整个立法体制中处于领导地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不得与之相抵触。第二,实行多级并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一般地方制定地方法规,它们在效力上有着明显的级别之差。第三,多种立法权相结合。如前所述,由于一般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效力等级上无法作出明显的划分、“级挣的概念无法表明一般地方性法规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关系,所以,我们不妨用“种"的概念来反映各种立法权的关系,即多种立法权相结合。这多种立法权相结合的含义是:国家立法权、国务院行政法规立法权,一般地方性法规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把以上三个特点综合起来,可作这样的表述:中国现行立法体制是中央集中领导的、多缀并存、多种立法权相结合的立法体制,而不是所谓的二级体制。;.三,氏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是其它法律法域的补充和完善,任何胃察立法机关和·般立法1993年第3期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机关都不能随意取缔。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无论经济.文化,还是交通运输等,南北东西相差甚远,再加上少数民族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可以说构成了一个多极化的中国版图,因此,我认为无论什么法律都不可能包罗万象、一法贯穿,即使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东西,具体的东西都必须通过单行法规和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法规来补充和完善,但是无论地方法规、单行法规,还是自治条例都不得与母法(宪法)相低触。这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也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根本原则。这一点不仅中国是这样,外国也是这样;不仅社会主义国家是这样,资本主义国家也是这样。试想,如果没有民族区域自治法,没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我国159个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4个自治县、旗)、45个自治民族的自治权怎样体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何在,如果没有执行《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全国数十个民族自治地方批准的“男不早于20周岁,女不早于18N岁”的结婚年龄又岂不是违法行为吗?等等,等等。所以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是其它法俸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任何国家立法机关和一般地方立法机关都不能随意取缔。四、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制约着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在立法权的归属、范围的关系和立法权使等方面而已形成基本完善的制度,但也存在着许多缺陷和弊端,这些缺陷和弊端在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上有所表现,也制约着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归属。中国现行立法体关于立法权的归属已形成较完善的制度,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表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归属方面有两个问题需要探讨:‘(1)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些有授权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该法律作变通或补充的规定,有些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于是有人认为,只有法律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对该法律作变通或补充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才能对该法律进行变通或补充,否则就不能变通或补充。也有人认为,国家法律没有作授权规定可以变通的,要作变通规定则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t法律没有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对该法律作变通或补充,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能否进行变通?(2)有的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未经授权制定了单行条例,这又是否妥当?我国宪法和民族区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表明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归属应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大常委会不享有立法权,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依据是“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由此,我们又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即使法律没有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对该法律作变通和补充,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认为确实需要变通或补充的,民族自治地方仍然可以对该法律进行变通和补充,只是变通和补充的主体应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它的常委会I第二,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大常委会本身没有立法权,无权制定单行条例,它只能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该法律作变通或补充。这一结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解释是一致的。如1984年,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翩定选举法变通规定时,因选举法中没有授权规定,请示人大常委会有关部‘4‘试论民族立法在我国立法体靠Ij申的地位和柞用。●‘。’。‘。。。。。’‘’。’‘’‘‘。。—‘。。—’’’-。-__--_·_-·—-l-·-一_。 l_-门答复说:“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婚姻法》制定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是因为《婚姻法》中特别作了这样的规定。《选举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对《选举法》的变通规定应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不能由它的人大常委会制定。髟这个结论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地方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得出的。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并用以指导立法实践。不过,我想提出这样一个建议。即国家立法机关应通过法律的形式赋予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部分立法权,因为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民族关系需要用民族自治法规来调整,而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一年只召开一次,一次会议不可能审议太多的立法议案,所以,自治州、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享有单行条例制定权是必要的,建议国家立法机关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地方组织法时赋予自治州、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单行条例制定权。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行使。立法权的行使制度,是立法体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有了这方面较为完善的制度,才能保障享有立法权的机关充分行使立法权。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行使方面,如何理解和把握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低触这一立法原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不好,或者影响国家法制的统一,或者会损害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挫伤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积极性。什么叫不与宪法、法律相低触呢?通常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是指不得同方针、政策,法律原则相抵触,一种是说同具体政策、具体法律条文也不能相抵触。对这个问题,前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在《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一文中有过阐述。他说·“地方立法的根据是什么?一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需要。限制只有一条,就是同国家宪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不抵触。这里讲的政策,是中央总的方针、政策,而不是一些具体的政策,具体的政策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解决。黟彭真同志在这里是针对地方立法而言的,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也同样适用。在同国家总的方针、政策,法律的基本原则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作某些变通,是必要的。铡如,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民族自治地方作了变通应当允许的。因为作这样的变通,并不违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由于“不抵触”的确切含义不明确,实践中就难以把握。如四川省阿坝州制定实施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变通规定时,将“征用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矽变通为“征用耕地五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五亩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黟四川省入大常委会在审议时,有的同志认为,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的权限是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自治j}}i人大常委会无权变通,要变通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于是四川省人大民委和法制工作室联名向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请示。最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答复以不作变通为宜。如果作这样的变通就是与国家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话,那么我们对以下现象又作如何解释呢?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对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请看·全国人大制定的,刑法第141条规定:。拐卖人I=I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拐卖人i=i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这一修改使对!狐掼寰人口罪的处罚可超过有期徒:7flf的范围,这是否与刑法的基本原剃相抵触呢?如不相抵19§3年第3妇贵州氏族学院挚}艮(社会科挚版).S._-一II--——_————————_—————————————_——————————一一一 l l触,那么,前述四川省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对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权限的变通是否与国家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就值得思考了。如果说不抵触的基本原则是提法上要完全一致、数据上要绝对相同,那么,所谓自治条例也好,变通规定也好,都只能比照相应的法规重抄一遍。如果完全照搬照抄,那就没有必要搞什么自治法规和单行法规了。要搞,就必然要有所区别,有所发展。然而,前述的几个婚姻法变通规定是把结婚年龄提前了两岁,拐卖人口罪的处罚又从五年上升到了死刑,唯独四川省阿坝州将征用耕地三亩以下变通为五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变通为十五亩以下就不行,这是难以自圆其说的。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盼范围。立法权的范围,也是立法体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有了这方面较完善的规定,享有立法权的机关才能在明确和规定范围内进行立法活动。现行立法体铷在这方面存在的一个较大 l圊题就是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范围如何划分?与此相关,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范围这个问题上,提出了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否有行政规章射定权这个问题上。根据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享有行政规章制定权的有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这里没有提到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表明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没有行政规章制定权。但是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又有行政规章制定权。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第43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待规定,制定管理流动人口的办法。第44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t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行政规章。事实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也在行使行政规章制定权。如云南省德宏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州级机关制定的实施《自治条例》的具体办法,就是行政规章,四川省的甘孜州、阿坝州制定的计划生育办法规定州入民政府可就实施中的问题作出规定,这实际上是明文确认了州人民政府享有行政规章制定权。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到底能否行使行政规章制定权,建议国家法律对此明确规定。我认为,国家法律应该赋予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规章制定权。理由是·第一,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而人民代表大会通常是一年召开一次,一次会议不可能审议太多的立法议案,所以,有些调整民族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无法以民族自治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只好以行政规章的形式颁布施行。第二,各自治州、自治县制定了或正在铷定的自治条例,但自治条例毕竟规定得过于原贝Ij,为了便于自治条例的顺利实施,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需要制定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本文责任■■l事置蠹)我国侗族教育的现状和发展杨顺清龙跃宏潘盛之侗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的主要成员之一。据1990年第4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总人口为2,514,0I4人,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居第“位。侗族教育,是我国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侗族的文化教育还比较落后。侗族教育的滞后,必然极大地制约着侗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成为侗族人民走向现代化的严重障碍。认真透视侗族教育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其改革与发展的对策,以加快侗族地区的发展,促进侗族人民的文明进步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意义十分重大。一、侗族教育的历史与现状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三省区接壤地区及鄂西南一带。其中,贵州侗族有1,400,344人,约占全国侗族的55.7%,是贵州4个百万以上的主要少数民族之一。侗族人民长期居住的湘黔桂边区,历史上曾是楚越分界和中原汉文化与西南各族文化交汇的民族走廓地带,境内群山绵延,峰峦叠翠,气象万千。侗族人民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这块古老土地上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由于历史上没有本民族文字,侗族灿烂的文化艺术只能靠民间世代相传,学校教育不仅起步较晚,而且发展十分曲折缓慢。侗族文化教育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唐代,侗族学校教育是在汉文化不断渗入的过程中萌发的。由于侗族地区山川阻隔,开发较晚,历代封建统治者都视之为“蛮荒’’之地,用以贬谪罪臣犯人,这样在客观上促进了汉偏文化的交融。一些著名的汉族文人、学者,如唐王昌龄、宋魏了翁,程椁厚等,都曾先后流徙于这些地区,对传播汉族文化,兴办侗家教育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宋史.西南溪洞诸蛮·下》载:宋熙宁(1068~1077年)末,诚州大姓首领杨光僭父子“请于其侧建学舍,求名士教子孙”,中央王朝批准了他们的请求,这是史籍明确记载侗族地区办学的开端,迄今已有bOO多年的历史。随后,在宝庆元年(1225年),巍了翁被贬到靖州,见当地“风土不恶,民俗亦淳”(《巍了翁集》),即创建“鹆山书院眵,“招生讲学,甚至有数十里负籍相从者,于是风气大开。"当然,办学舍,建书院的地方不多,大部分侗族地区,宋时仍处予“未开化"的状况。明初,由子统治者“拨军下屯,拨民下寨”,江南汉人随之迁入侗族地区的日益增多,汉侗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侗族教育随之得以发展。永乐十一年(1413年)后,黎平、新化、思州、铜仁、镇远等府均设“府学”,政府派员执掌教务。此后又办“县学”。如万历二十五年(1592年)天柱改厅设县后,即设县学,建‘‘凤城书院竹。清代,兴学之风渐由城镇波及侗族乡村,官办学校之外,出现了民办教育。在一些较大的村寨办起了“义学"、。馆舍弦等。统治者在侗族地区办学,目的是为了对侗族人民进行文化控制,露已合其政治上推行的“以夷治夷"、“改土归流’’等政策,客观上为侗族培养了一些文人智士。清末民初,倡科学、兴新学。由于近代教育稍度的推行,教学内容的更新,从而为I993年第3期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7.侗族培养了一批新的知识分子。一些有志的论风行一时,对侗族教育搞一刀切,崧民侗族青年,直接参加了推翻清王朝的辛亥革族"类学校几乎全被撤销,盲目发展所谓正规命。辛亥革命后,在新学浪潮的推动下,侗化的普通教育,花架子多,形式单一,教育族教育也有一定发展。在天柱、锦屏、黎质量一落千丈,侗族教育也蒙受极大损失,平,三江、龙胜、晃县等地,成立了不少新落入低谷,贻误了侗族一代青年的健康成式的中学、小学。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教育长。下,不少侗族知识青年,毅然走出家门,积极投身于革命洪流,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解放前,尽管侗族地区的文化教育有所发展,但在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制度下,侗族人民受教育的机会仍微乎其微。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民族平等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侗族聚居区,先后建立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龙胜民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以及三江、通道、新晃、玉屏、芷江5个民族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为侗族人民自主地发展具有特色的文化教育事业,提供了制度保障。党和国家为了提高侗族人民的文化教育水平,1956年组织专业人员,对侗语进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确定以南部方言为基础,以贵州榕江章鲁话为标准语音,以拉丁字母为文字符号,创制了侗文。并于1958年经国家批准在侗族地区农村试点推行,从此,结束了侗族人民长期以来因没有本民族文字而吃尽苦头的辛酸历史。新中国的侗族教育事业,也非一帆风顺,曾走过一段兴衰的曲折历程。50年代初,人民政府在接管整顿侗族地区学校的同时,还创办了一批民族中}小学、民族耕读学校。进而推行民语辅助教学,适当延长学制等一系列从实际出发的特殊措施,使侗族教育办得生动活泼,培养了大批侗族干部和专业人才。1958年以后,受“大跃进”的影响,学校数量迅猛增长,教育质量则严重下降。1959年,民族语文工作机构被迫撤销,侗文在教学中试点推广的工作被迫中断。蓟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阗,“民族落后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教育事业,重新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侗族教育作为我国民族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据湘黔桂边区40多个县的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为改善办学条件,地方政府投入的金额便达一亿元。天柱县1979—1988年问,群众为办学集资518.5万元,学校因开展勤工俭学而增收27万元,改建和新建区乡村学校的面积近I1万平方米。锦屏县1984一1987年,学校基建投资达689.3IyY元,校舍建筑面积为4.61万平方米,乡以上完小全配建了教学仪器室。靖州县改造危房近20万平方米,靖州、三江等县都分别被所在省区评为中小学改造危房的先进县。广西三江等县还实行了乡中心小学寄宿制,为边远村寨的少数民族学生继续深造创造了良好条件,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分别给予减免伙食费或学杂费、书籍费。贵州锦屏县连续7年拿出4.06万元,让16个边远贫困乡和另外i6个边远贫困村的女儿童免费入学。l990年该县有1.9万多儿童入学,创造了高达95%的入学率,名列黔东南州榜首。该州所属的从江县,每年从县财政中拨出lo至16万元作为助学金,10年累计拨款近120万元,保证了少数民族学生就读巩固率,且向高一级学校输送了越来越多的合格学生。由予各级各类民族师范院校的相继建立,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民族师资,侗族也初步形成了一支愿为民族教育事业服务的教师队伍。贵州剑河县侗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1.4%,而侗族教师则占教师总数的60.4%·从1981年起,逐步恢复了使甩伺语倜文的‘考·我囱桶族薮膏的现状表发展—————————————————————————————————————————二_————一.::::::.函耸“双语"教学。198l—1988年,黔东南州各族39.50%的平均数。1982年侗族每千人中,县共举办民族师资培训班近100期,培{Jlf教县有大学文化程度者仅2人,低予少数民族师2,4373,.。这对全州的教育事业,起着有4人和全国6人的平均水平。侗族大都分布力的促进作用。在边远山区,由于基础教育的入学率、巩固普通教育的健康发展,带动了职业教育率、合格率都低,因之每年都要产生一大批和成人教育的普遍开展。扫盲夜校、侗文文盲半文盲。如黔东南州广大农村中,每年要班、“三加一抄班等,遍布边区山寨。经湘产生七、八万新文盲。老的旧的文盲尚未扫黔桂三省区验收的初等教育普及县,便有天除,小的新的文盲又一批批形成,加上人口柱、锦屏,三穗、玉屏、靖州等十来个县。不断增长,文盲越积越多,致使侗族整体文被国家教委列为1988—1990年燎原计划100化素质难以提高,久处低谷。个县之一的天柱县,重视发展农村成人教2,教育发展很不平衡,甚至同一地区育,在1986年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又成立中中心区与边缘区也多有差距。侗族南、北了县区乡三级培训中心,有计划地开展职业两大方言区的文化教育,自来存在着较大的技术教育J约有10万农民已从扫文盲的行列差异。北部地区开发较早,受汉文化影响较跨入扫科盲的行列,1988年该县被评为全国100个无盲先进县之一。近年来,玉屏县重视提高农民科学技术素质,在1 l万农业人口中,有5万多人先后接受了农村适用技术培训I在80%的农户中,每户至少有1人掌握了一至二项适用技术,为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起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综上所述,充分表明,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1O多年来,侗族文化教育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二、侗族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侗族教育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但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而又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1、基础教育薄弱,民族整体文化程度依然偏低。由于历史与现实各种因素的制约,侗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先迸民族比较,仍有很大差距。如1982年侗族15岁以上(含15岁)人口的文盲率为47.25%,远远高于全国34.49%的平均数,也高于全国少数民族44.45%的平均数。在l5—59岁劳动人口中,侗族文盲率为42.54%,仍高予全国28.57%的平均致,也高于全国少数民深,因而学校教育普及较广,而南部地区开发较晚,受越文化熏陶较久,因而民族传统文化在民间得以广泛传承。如北部地区的天柱县,是贵州少数民族比铆最高的县份,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98%,其中侗族即占66%,但在全省中,该县的民族教育发展最快。早在1979年,天柱乡雷寨村就成为贵州第1个基本无盲村I1985年,该县又成为全省第1个基本无盲县,1986年,实现了初等教育的普及。从1988年,被评为全国扫盲先进县。从1979年以来,天柱适龄儿童入学率一直在92%以上,近年来已达95%以上。中小学教学质量年年提高,在黔东南16个县市中名列前茅。而南部的从江县近年来虽然建了不少校舍,改善了办学条件,但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的种种限铡,学生不愿上学或中途缀学的现象普遍存在。1982年全县12岁以上的文盲占总人口5l%,占同龄人口的75.6%,1982年适龄儿童入学只有43.9%,1988年也只达52.2%。巩固率和合格率则更低。自改革招生制度后,1977一1984年的8年问,从江仅向大专院校输送76人,比天柱'县949人少873人,只是天柱县的去。1985年,1993年第3期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9·该县初中考中专共取3人,其中两人还是天社会效益的先决条件。从目前侗族师资的状柱转学来插班的。可见,侗族地区教育发展况看,无论量上质上,都远不能适应侗族教的不平衡性是很显著的。值得警惕的是,近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民族教育发展较快的几年来,边远山区的教育质量与中心区相锦屏县为伪,目前尚缺乏初中教师192人,比,差距不是在逐步缩小,而是在逐渐拉高中教师38人I而剑河县要实现普及九年义大。务教育,尚缺初中教师200人,小学教师3、职业教育发展缓慢,专业技术人才400一500人。其他侗族聚居县,也存在不缺乏。长期以来,侗族教育是把发展普通教同程度的师资短缺问题。侗族教师不仅总体育,强调普及基础教育,尤其是以提高“三数量严重不足,而且各科教师也不配套。外率力为主要目标。教育横向结构单一,纵向语、音乐,体育、美术,生物、生理卫生、层次结构失调,人才知识结构很不合理。相历史、地理等科的师资十分缺乏,“双语对说来,对党政干部的培养较多,而对培养文’’教师和中初级职业技术教师更是奇缺。本地区迫切需要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则在侗族地区的一些县区中学中,大学本科和重视不够,致使侗族内部人才结构比例严重专科毕业的教师寥寥无几。如从江县停洞区失调,甚至在部分领导和教学人员中产生了教师共164人,其中高校毕业者仅4人,中轻视和鄙薄职业教育的不良倾向。据调查,师74人,普中30人,高小以下56人,即小学黔东南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县中有的民族中学程度者占34.2%,大学程度者仅占2.43%。再和民族学校,在初,高中毕业生中,不了解如该县信地乡侗族占全乡总人l=l的85.73%,主要农作物基本栽培知识的占85%,不会配乡民族小学仅有教师11人,其中大学毕业者l用农药的占70.8%,不会根据农作物生长情人,中师4人,初师2人,初中2人,高况施肥的占78.4%,不懂基本电器知识和操小2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了半数以上。作的占65.5%。普遍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尤其在一些边远的高寒山区,交通闭塞,生形成千军万马“争彦过独木桥的场面。由于活条件差,外地教师不愿去,只好聘用当地教育以升学为目的,不尢关心本地区经济和民办教师代课或另请代课教师。如榕江县瑞社会的发展,学用脱节,造成了许多地方里乡地处边远,经济落后,全乡侗族占总人数“教育先进,经济落后刀、“教育普及,山的93.7%。1987年共有教师43人,其中公办16河依旧”的局面。结果侗族广大农村一方面人,民办15入,代课12人,后二项占62.8%,急需大量中,初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大批远远超过汉族地区民办教师的比僻。教师的受过九年至十二年普通教育的落第“小秀文化构成是中专9人,高中8人,初中25人,才",因无一技之长而不得其用。“小秀小学2人,初中以下占63%。固定的公办教师才”们回到农村,成了新的“科盲农民’’,少,临时性的民办教师多,加之小学毕业教加之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差,文化生活极其贫小学,初中毕业教初中,高中毕业教高中的乏,一两年后有的又成了文盲半文盲,根本现象普遍存在,这自然使教育质量难以提高无法适应边远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得到保证。本不稳定的民办教师,由于待4、民族师资缺乏而且业务素质较差,遇太差,有的地区报酬不予兑现,拖欠款粮教师队伍很不稳定。培养一支足够数量,且常达数年,在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下,教师具有一定质量的稳定的民族师资队伍,是发心理常常失去平衡,想改行者,比比皆是。展侗族地区初等教育,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和民族师资短缺,业务素质差、队伍不稳定的‘10·我国侗族教育的现状和发展_————’—————’—————————————————_—————————————_—————————一一一--状况,已构成阻碍侗族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然经济的影响下,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之一。对劳动力素质表现为低层次的需求。由于自5、语言隔阂,心理障碍,侗语文推广与双语教学步履艰难。在不少侗族聚居区,村与村、乡与乡、县与县连成一片,人们的日常交际都是用本民族语言,虽有少数人通晓汉语文,仍习惯于使用侗语交际。儿童们在这样的语言环境中,几乎一句汉语都听不懂。开展双语教学,就显得特别重要。侗文虽在1958年便已创制,但30多年来,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民语民文教学未正式纳入教育体系等等。导致侗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缓慢,教学方法一般化。单一的汉语文教学,使侗族儿童入学后首先遇到的难题就是语言隔阂,脱离自小昕惯的本民族语言去学汉语文,难度极大,不亚于汉族学生初学英语。语言隔阂还使学生心理负担过重,有的儿童读了两三年的一年级,成绩仍然很差,有的只好中途缀学了事。近几年来,双语文教学在一些侗族聚居区.有所开展,但准广吃力,普及很慢,远远不能适应侗族教育事业的发展。由于机构、经费、师资、教材、设备等方面,都跟不上“双语文”教学的需求,就是推行双语文教学的地区,多半只能在小学低年级进行。侗语文的推广普及,如要达到象朝鲜文、蒙古文、藏文和维吾尔文那样卓有成效的使用,使之在侗族教育中发挥重大作用,更是短时期内难于设想的事情。6、经济基础薄弱,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侗族教育的不良影响。侗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基础十分脆弱。解放前民族工业几乎是一片空白,目前仍主要从事农业,兼营林木生产。特别是边远地区,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经济文化都很落后。有好些侗族聚居县是贫困县,贫困乡村为数更多。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对教育的投入,当然受限。在自然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劳动效率低,不求用文化科学知识,只需要足够的劳力本身,已成为历代相沿的习惯。因为人们想进一步获取更多生活资料的基本方法,就是大量劳动力的投入,特别是在实行生产责任制后,责任到户,每个家庭所要从事的劳动种类和劳动时间相对增多,对劳动力数量的要求则大大增加。因此,传统生产与提高劳动力素质、家庭经济能力与供子女上学的矛盾,便显得十分突出。此外,近年来学校收费越来越高,贫困人家因无力支付而影响子女上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7、民族传统文化和旧的思想意识影响着侗族现代教育的发展。侗族具有丰富多彩、独具一格的传统文化艺术,它靠民间世代传承而发展。传统文化的习得主要靠社会教育,而侗族的现代教育又主要是在学校里进行,文化科学知识主要是通过学校教育来获取。传统是一种巨大的势力,传统文化和传统观念在侗族现代社会中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教育的发展。侗族特点的文化环境,形成一种特定的文化氛围。在侗族传统的价值观念中,过份推崇传统,轻视学校教育的价值选择仍在人们心中居主导地位。社会评价一个男青年,往往是看他勤劳与否、千活好坏?评价一个女青年则看她歌声美不美,花绣的怎样?很少说及她(他)们是否有文化l侗族的这种社会价值取向,是与目前落后的生产方式和传统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在南部侗乡,许多村寨都有歌班,姑娘自幼习歌、唱歌,平时由歌师,歌手传授,逢年过节要对歌、赛歌。侗族地区素有“诗的家乡,歌的海洋力的称誉,侗家入也常以“侗家人人会唱歌",“饭养身,歌养心”而自豪。如从江县小黄村是个著名的侗鼻歌窝",男女老少人人爱唱古老的多声部侗族大歌,1993年第3期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1·小女孩从牙牙学语起,母亲就开始教她唱歌,稍大一点又教学刺绣,而且世世代代的女孩子都不进学堂。“女儿生来不上学,只跟阿妈学大歌,要是长大不会唱,人才再好难嫁脱。"由于唱歌本身娱乐性强,加之社会评价高,因而姑娘们宁愿放弃学校的学习,而乐于投身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环节中去。在侗族广大农村,封闭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必然导致人们思想意识的落后,落后的思想意识必然要反映到教育上来。不少家长认为:“读书使子女变懒惰了,书越读得多越不知道娘老子的辛苦。矽靠农民不是当官的种,一头牛牵到南京北京回来还是一头牛。力在他们看来,读书只是为了做官,还认为学校里教的都是汉语文,既难懂又难认,学了也用不上,学也可,不学也罢。有的家长对子女的要求,仍停留在读书识字、少受欺侮的低标准上,让子女念完小学或初小就不再让他们继续读书了。加之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普遍不愿供女孩上学的家长更多。他们认为,女孩子将来都要出嫁,读书无益。“姑娘都是菜籽命,盘她读书也白搭。”因而边远侗族地区女童的入学率都很低,如1984年榕江县适龄女童入学率为50%,剑河为40%,从江为30.7%,而黎平龙额区只有21%。另外,侗族地区的早恋早婚,习以为常,所谓“早栽秧早打谷,早早结婚早享福’’的婚姻观念盛行。这对于普及教育,影响甚大。三、改革与发展侗族教育的设想从以上分析可知,影响和制约侗族教育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要根本改变侗族文化教育事业落后的状况,出路在于改革。1、必须把发展民族教育提到关系本民族文明前途的战略高度加以认识,明确侗族教育的战略任务和目标。把办好民族教育放在重要突出位置,首先要上上下下统一认识。根据教育“三个面向"的方针和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民族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把侗族教育重点从单一追求升学率,转向为侗族人民脱贫致富、文明进步服务的轨道上来。侗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应该是,建立一种以侗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同民族文化心理机制相融洽的,能促进侗族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教育模式。侗族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应该是,以培养本地区建设急需的民族中初级人才为主,目前重点是培养县以下初级适用型的乡土人才。为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切实深入实际抓好民族教育工作。除继续办好现有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尽可能多地培养合格人才外,还要在各侗族聚居县建立多功能,综合性的培养中心,多层次、多渠道地建立实用技术培训班、职业学校。通过教育结构的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互相渗透,协调发展,以期建立新的民族教育体系。2、努力普及基础教育,提高民族整体文化素质。侗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薄弱,这是影响侗族人民文化科学素质提高的主要因素。因为基础教育是提高整个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学素质的基础工程,如果基础教育不普及,不扎实,就会影响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其它教育的质量,制约整个民族教育的发展和民族素质的提高。因此,发展侗族教育必须狠抓基础教育普及工作。近年来,黔东南州各级政府采取灵活多样、分类要求、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办学种种特殊措施改革教学,收效很好。他们以民族中小学为骨干,利用普通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附设寄宿制或半寄宿制民族班,重点招收来自边远贫困乡村的学生,由县、区、乡三级政府酌免学杂费,对特别困难的还补助基本生活费。措施得力,使该州基础教育取得了可喜成果。现在,全州中小学民族班已发展到244个,学生人数达10.2万多人。事实证‘12‘我国侗族教育的现状和发展._———————————————————————_——_—————一-__-明,只要进一步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职业教育师资,既要抓新师资的培养,又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地加强边抓现有师资的培训。民族、民办教师在当前远侗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就能有效地提高侗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侗族地区普及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骨干力量。他们3、大力发展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大都在条件极为简陋的环境里,且多是在不培养本民族适用型乡土人才。科技的普及,稳定的待遇下勤勤恳恳地工作。因此,要逐经济的振兴,乃至整个民族的科学技术进步步提高他们的待遇,解除后顾之忧,同时加都要靠提高劳动者的索质和大量培养合格的强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各类人才。而最现实、最有效、最有前途的力。在稳定现有教师队伍,加强培训提高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因此,应基础上,要改变传统观念,优先办好民族师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侗族人民脱贫致范院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等特殊措富、振兴民族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更施,以保证边远地区的师资来源。在加强培加自觉地把发展民族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民族养本民族各类师资队伍的同时,还需创造条教育的重点,不失时机地把申小学文化基础件积极争取先进地区的其它民族教师的支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援,从而促使侗族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教师开展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职业技术教育,结构不断完善,以保证教育质量的不断提以及成人技术培训等。如天柱县针对薄弱的高。职业技术教育这~环节,促使初高中毕业生合理分流,早在1984年便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举办职业培训班,仅在最近三年,便培彭jJ了各类学校毕业生1100多人,其中63人考入大学,163人考入中专、中师和技校,136人考入高中,在英语师资班学习的35名毕业生,全部应聘从教,39名医药卫生班毕业生也被有关单位全部聘用。天柱县的经验证明,应充分发挥县级科委、科技培训中心和有关部门的作用,把规范化的骨干学校同大量、多样的实用技术短期培堋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从小学、初中到高中,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为培养大批适应边远侗族地区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需要的乡土人才服务。4、培训和培养一支合格的现代化民族师资,是实现侗族地区普及初等教育和发展职业教育的关键。师资是整个民族教育的“先行官黟。侗族师资的培养应该是结构完整、形式多样。既有普通教育师资,又要有5、突破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双语文教学,提高侗族基础教育的质量。语言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近几年来,在贵州榕江、黎平等县开展双语教学的实验证明,双语教学是改变不通汉语地区侗族教育面貌的最佳途径。应从多元文化视野的角度,克服单纯效果与方法的争论,满腔热情地去扶持民族语文教学。双语教学符合少数民族儿童的思维规律,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开发儿童智力,加速初等教育的普及。就在成人扫盲中,双语教学也显示出了它的巨大能量。凡是用本民族文字扫盲的,只需200多个课时,学员即可达到脱盲标准,因缺乏汉语言环境,如用汉语文扫盲,即使用三到五年时间也难脱盲,或者脱盲不久又复盲。因此,推行倜文,加强双语文教学,是侗族聚居区普及基础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发展侗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必由之路。要恢复和加强各级民族语文工作机构,组织专业人员编印有关教材,加强贵州民族学院民语系侗语专业的建设,培养中初级民族语文工作者和合格的“双1993年第3期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3.=■==—=:●=-=:-●●●—————————————————-—一一‘v要劳教师,采取特殊措施解决双语教育经以酌免贫困乡村学生的学。暴磊磊戛;赢费、设备等问题。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等,取得了显著成绩,入学率大有提高。今取把侗语文教学尽快列入民族教育体系和普后,应该从“终身教育”的角度,广开学通教育计划中来。路,致力提高全民族文化科学素质,为经济6、正确认识民族经济基础与侗族教育的长远发展培植强大的后续能力。发展的关系。经济与教育是一种相互依赖、7、根据民族文化心理特点,改革教学互相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教育与经内容,协调民族传统文化与民族教育的关济都是民族发展的重要目标,发展教育与经系。现行的侗族教育多是照搬汉族地区的教济在实质上是统一的。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育模式,实行全国“一本书"、“一个大问题,只有重视教育、重视人才的民族,才纲",这不仅与侗族地区的社会现实格格不有可能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和建立起繁荣的经入,也与侗族的社会心态和传统文化格格不济。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必须依靠入。因此,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教学计划既广大劳动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归根到底,必要考虑园家的统一要求,也要考虑到本民族须依靠教育的发展。当前,侗族地区的经济的不同需要。应该从大文化的角度,把一些和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智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纳入教材之中,适当而力开发适应不了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又系统地向侗族学生传授语文、历史、文此,侗族地区要把智力开发作为经济开发的学、歌舞、工艺美术、体育等本民族的优秀支柱,必须将战略重点向教育倾斜,优先发文化,以满足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需要。展民族教育,在提高人口素质上狠下功夫。使学生既学到文化知识,又受到民族文化传当代日本的崛起,主要是重视教育与人才的统的熏陶,从小养成热受民族文化的恩想。结果。我国朝鲜族目前每百人中就有一名大近年来,从江县在小黄村开办的民族班里,学生,每午人中就有2名高级知识分子,使延增开了侗歌和刺绣课,收蓟了48名6至lI岁边朝鲜族自治州成为全国闻名的“文化教育的侗家女童入学。经一年多的实践,这个学之州黟,也是他们“无论再穷,也要勒紧裤侗歌,学刺绣、学文化的民族班,没有一个带送儿女上学秒的结果。国内外的无数事实学生退学。民族班办得生动活泼,学生、家表明,要振兴侗族经济,教育必须先行,克长和学校都很满意。侗族教育只要做到学用服一切困难,把教育搞上去,才算抓住了根结合,克服社会习性与学校教育的矛盾,使当本。办学需要资金,集资要多渠道。侗族地地人民得到实惠,就能激发他们关心教育,区盛产杉、松林木,素有“林海"之称,每集资办学的积极性。正如侗族老红军,原贵年出产木材100多万立方米,以木材育人材州省人大副主任龙贤昭同志所说t靠少数民保证教育经费,是促进侗族教育发展的物质族的教育要常规化,民族教育,要有民族基础。近年来,天柱、锦屏、从江等县,采的特点,千万不可一刀切。"我们认为,侗取民办公助多渠道集资的办法,每年从木材族教育,只有通过不断改革,走民族化的遭指标中拿出几千立方米的商品材给教育部门路,才有持久发展的光辉前途。经营,所得利润用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用本文责任绩辑t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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