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为弥补生物安全方面的短板提供了法律支持。海关是《生物安全法》的执法主体之一,《生物安全法》成为海关的一部重要执法依据。本文从阐述国门生物安全治理的重要地位出发,结合《生物安全法》对海关执法提出的新要求,分析研判植物检疫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从济南海关口岸植物检疫经验做法及成效入手,从完善口岸监测网络、完善口岸技术支撑、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宣传教育方式四方面对做好口岸植物检疫工作进行了思考。
核心提示: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为弥补生物安全方面的短板提供了法律支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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